蕭淑慎去年在台北市住家慶生時,遭警方2度查獲吸食古柯鹼,士林地檢署經過偵查後,發現她除了自己吸用,還提供古柯鹼給助理徐惠慧施用,因此昨依施用及轉讓一級毒品兩罪將蕭淑慎起訴,其中轉讓一級毒品可判刑1年以上7年以下,得併科100萬元以下罰金。
蕭淑慎去年6月才因被驗出吸食古柯鹼,進入台北看守所接受觀察勒戒,7月23日獲釋出所,並獲不起訴處分。沒想到不到半年,她又在重慶北路住家內,被警方查獲與助理徐惠慧等人一起吸食古柯鹼,被當場逮捕。
當天11月13日是蕭淑慎31歲的生日,她約了朋友在家慶生,並拿出古柯鹼助興,沒想到在場的友人王豐裕是遭警方盯上的藥頭,當晚警方衝入抓人,才發現原來該處是蕭淑慎家,而桌上竟大剌剌的放著2包古柯鹼,於是將蕭淑慎等人帶走,而王男則是在警方逮捕時,吞滅火器粉末自殺身亡。
檢方調查時,蕭淑慎坦承吸食古柯鹼,但否認徐惠慧吸食的古柯鹼是她提供的,她向檢方表示,是徐女自己拿來用的,但徐女反駁說「是蕭淑慎請的」,她還說古柯鹼很貴,1小包3500到4000元:「我只是助理,沒她同意我怎麼敢拿來用?」檢方因此認定蕭淑慎除自己施用,還另涉及轉讓毒品。對此,蕭淑慎經紀人張嘉麟說:「如果以1個助理的片面之詞,就以這罪起訴淑慎不是太對,就我知道,淑慎並沒提供,助理應該算是不問自取,一切交由律師處理。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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